灭火器充装、维修、保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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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维修、保养及注意事项
1、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场所,且不得火烤、爆晒和碰撞。
2、灭火器一经开启,即使喷出不多,出必需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,再充装应由专业维修部门按照制造厂的要求和方法进行,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和重量。
3、灭火器期满五年,以后每隔二年,其主要部件,如器头、筒体等应按标准进行水压试验,水压试验压力为25MPa,在水压试验的同时应测定残余变形率,其值不得大于6%。试验后应在灭火器筒体肩部打上试验年月和试验单位代号。
4、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,应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,并注明维修单位名称和维修日期
5、灭火器贮存温度:-10℃~+45℃。
6、保用期为一年,在铅封完好,保险销未拨动及贮运合理的情况下,如发生漏气,由本公司负责修理。
二、警告
灭火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可将器头完全拆卸,待卸压后方可拆卸,否则将威胁人生安全。
三、维修说明
1、灭火器的维修必需严格按GA95-95《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》标准执行。
2、检查或试验:对维修的灭火器必需作如下项目的检验:
a、查看灭火器筒体的生产日期,当达到表1所列报废年限时必需报废。
表 1:
灭火器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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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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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Z/A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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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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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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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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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T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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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TZ/A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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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 废年 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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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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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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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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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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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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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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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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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、外观:外观应无锈蚀,防护漆完好无脱落,当发现锈蚀面积大于三分之一时应报废,否则应修复;筒体严重变形应报废;灭火器的器头、喷管、喷嘴等应无变形及裂纹等缺陷,否则应更换;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不得变形,显示压力应正常。
c、对灭火器的筒体连同器头按表2规定的压力值及保压时间进行水压试验,试验时发现泄漏和宏观变形时(残余变形率等于或大于6%)应报废。
表 2:
灭火器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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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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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Z/A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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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P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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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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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TT
|
MFT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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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FTZ/AB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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试验压力M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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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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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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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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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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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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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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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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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压时间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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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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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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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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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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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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驱动压力MP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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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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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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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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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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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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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、气密性试验:将筒体浸入水中,观察10分钟不得有可见的泄漏气泡,否则应报废。
4、维修时灭火器上所用的所有密封件必需更换。
5、驱动气体的充装压力必需满足表2的规定,充装时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器不能作为充装压力的计量压力,必需使用精度不低于1.6级的压力表进行计量,对用高压气瓶进行充装的必需使用减压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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